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以现场会议表决的方式,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8号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吕建明先生召集及主持,董事会秘书陈子怡先生列席了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0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该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完成,公司拟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