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1-106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东杰智能(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杰深圳”)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授信额度协议及其项下的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全部用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根据公司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批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授信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 借款、抵押、融资等),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时可共同滚动使用。针对上述综合授信,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以名下财产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抵押,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及担保的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东杰深圳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授信额度协议及其项下的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全部用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本次担保属于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杰智能(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440300MA5FYTC51P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圣莫丽斯A22栋A
法定代表人:蔺万焕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04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物流设备、自动化生产线、输送线、仓储设备、涂装设备、自动监控系统、自动化配送中心、立体停车库、电气设备、工业机器人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半导体自动化物流系统及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项目管理及技术服务;进出口: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物流软件开发、销售;物流技术、电子商务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仓储管理系统、运输管理系统、第三方物流管理系统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销售。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87,161,427.33 | 318,695,684.32 |
负债总额 | 318,867,244.11 | 250,548,016.6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8,294,183.22 | 68,147,667.66 |
资产负债率 | 82.36% | 78.62% |
项目 | 2021年前二季度(未经审计) | 2020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6,617,591.31 | 80,309,788.06 |
营业成本 | 58,227,682.75 | 78,453,181.49 |
营业利润 | -3,705,035.95 | 4,297,847.27 |
净利润 | -3,753,484.44 | 4,294,485.95 |
3、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东杰深圳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的最高本金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四)保证期间:
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5,266.58万元(含
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50%。公司及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借款合同。
3、授信额度协议。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