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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7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债券代码: 123128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000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2022年6月

声明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以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为信息来源编制本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未经国金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录

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章 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 ...... 5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6

一、定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情况 ...... 6

二、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之间利益冲突情况说明 ...... 6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 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7

二、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情况 ...... 7

三、发行人2021年度财务情况 ...... 8

(一)发行人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 8

(二)发行人202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 12

一、“首华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 12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 13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 13

二、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 13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4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 14

二、本息偿付情况 ...... 14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5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 16

第九章 报告期内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17

第十章 与本次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情况 ...... 18

第十一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9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第一章 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首华转债”,代码为“123128”。

3、发行规模:“首华转债”发行规模为13.79亿元。

4、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5、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6、起息日:2021年11月1日。

7、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1年11月1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8、本金兑付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国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约定,通过核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现场/非现场核查、网络查询、邮件/电话/微信沟通等方式,持续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履行了受托管理人职责。

一、定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情况

报告期内,国金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尚未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及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二、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之间利益冲突情况说明

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等利益冲突情形。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后滩中农投大厦1204室法定代表人:薛云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燃气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从事燃气科技、园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农业机械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礼品花卉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情况

(一)公司业务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由天然气业务及园艺用品业务两部分构成。公司天然气业务主要由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沃憬能源有限公司、山西沃晋燃气销售有限公司等主体开展运营,主要从事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天然气业务所处行业属为门类“B采矿业”中的大类“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B07)”。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公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天然气业务为种类“天然气开采业(B072)”中子类的“陆地天然气开采(B0721)”。

公司园艺用品业务主要由上海沃施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益森园艺用品有限公司、上海沃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主体开展运营,主要从事园林工具、园林机械等园艺用品的生产和零售。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分类,

公司园艺用品业务属于制造业下属的“其他制造业”(C4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公司园艺用品中手工具类园艺用品属于制造业下属的“农用及园林用金属工具制造(C3323)”,装饰类园艺用品属于制造业下属的“金属工艺品制造(C2432)”,机械类和灌溉类园艺用品制造业下属的“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C3572)”。

(二)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355.63万元,同比增长19.54%。天然气业务方面,天然气平均含税销售价格由2020年的1.55元/立方米提高至2021年的1.89元/立方米,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1,568.55万元,较2020年126,225.68万元提高20.08%;园艺用品业务方面,因海外订单量增加,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036.97万元,较2020年25,598.73万元提高17.34%。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41.27万元,同比下降

40.22%,主要原因如下:1、受分成比例下降、立体开发研究投入增加等方面综合影响,天然气产气量及分成收入有所下降、营业成本有所提高;2、2021年公司收到的致密气补贴较2020年度有所降低;3、2021年公司财务费用较2020年度有所提高。

三、发行人2021年度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末2020年度/末同比变动比例变动超过30%的说明
货币资金139,045.4429,074.20378.24%主要系2021年内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现金13.59亿元,导致2021年末银行存款大幅增加。
应收账款10,838.5511,763.90-7.87%
预付款项1,423.59827.0072.14%主要系公司1年以内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3,103.461,860.3766.82%主要系公司出口退税款、押金保证金及往来款增加所致。
存货4,392.415,015.06-12.42%
流动资产合计170,623.4868,836.08147.87%主要系2021年内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现金13.59亿元,货币资金大幅增加所致。
非流动资产合计651,448.42644,148.521.13%
总资产822,071.90712,984.5915.30%
短期借款-15,217.43-100.00%公司于2021年清偿抵押借款、保证借款及相应利息,致使2021年末短期借款余额为0。
应付票据26,365.0926,707.00-1.28%
应付账款11,854.149,323.2727.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1,350.54328.7615,519.46%主要系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
流动负债合计151,353.82153,217.86-1.22%
长期借款60,000.0090,000.00-33.33%系质押及保证借款减少3亿元所致。
应付债券120,971.31--系公司于2021年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21年末,应付债券余额为12.10亿元。
非流动负债合计223,961.48129,252.8373.27%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导致应付债券余额大幅增加所致。
总负债375,315.29282,470.6932.87%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导致应付债券余额大幅增加所致。
所有者权益合计446,756.60430,513.903.77%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4,621.57274,446.267.35%
营业总收入182,355.63152,553.5319.54%
营业总成本166,395.27123,239.4035.02%主要系公司天然气业务折旧与摊销成本上升,同时在外购天然气规模扩大及天然气价格上升的情况下,外购天然气成本相应提高所致。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41.2710,775.52-40.22%主要系:1、受分成比例下降、立体开发研究投入增加等方面综合影响,天然气产气量及分成收入有所下降、营业成本有所提高;2、2021年公司收到的致密气补贴较2020年度有所降低;3、2021年公司财务费用较2020年
度有所提高。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83,845.5862,805.4033.50%主要系2021年公司天然气销售规模扩大,收现比由上年0.91增长至1.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103,794.72-137,542.20-24.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129,499.6256,402.08129.60%主要系2021年内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现金13.59亿元。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4,895.3625,506.25428.87%主要系2021年内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现金13.59亿元。

(二)发行人202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度/末2020年度/末同比变动比例变动超过30%的说明
流动比率1.130.45151.11%主要系2021年内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现金13.59亿元,导致流动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速动比率1.10.42161.90%主要系2021年内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现金13.59亿元,导致流动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资产负债率45.65%39.62%6.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万元)13,586.5929,566.31-54.05%主要系:1、受分成比例下降、立体开发研究投入增加等方面综合影响,天然气产气量及分成收入有所下降、营业成本有所提高;2、2021年公司收到的致密气补贴较2020年度有所降低;3、2021年公司财务费用较2020年度有所提高。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3.456.60-47.73%主要系营业成本提高,补贴收入减少,财务费用增加使得2021年度利润总额同比下降较多所致。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

情况

一、“首华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核查情况

发行人于2021年11月1日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3.79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2,000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13.59亿元。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经核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14,527,913.22元。发行人已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一致,相应结果与发行人的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针对“首华转债”债,发行人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结算中心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专户没有发生变化。经核查: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首华转债”债的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正常,不存在异常情况。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发行人为“首华转债”债设置的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包括制定《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专项账户,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设置债券回售条款等。

报告期内,上述内外部增信机制和偿债保障措施运行有效。

二、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首华转债”债的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

本息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发行人为“首华转债”债设置的偿债保障措施为:

1、制定《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设立专项账户,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3、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4、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设置债券回售条款等。

报告期内,上述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化。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触发需要实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情形。

二、本息偿付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起息日为2021年11月1日,每年的付息日为发行首日(2021年11月1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报告期内,“首华转债”债尚未到第一个付息日,无需偿付本息。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为1.13,速动比率为1.10,资产负债率为45.65%,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3,586.59万元,当前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充足。

2021年4月8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级别AA,评级展望稳定。

公司对未转股的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最后一次利息及本金。

第九章 报告期内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第十章 与本次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的信息披露负责人未发生变动。信息披露负责人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吴茌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3号楼1204室
联系电话021-58831588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专人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王瑶、周海兵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层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第十一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22年6月23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21年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

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2】跟踪第【624】号01),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项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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