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电话及电子邮件)通知全体监事。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