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1-084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首华燃气 | 股票代码 | 300483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茌帏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3号楼1204室 | |||
电话 | 021-58831588 | |||
电子信箱 | chiwei.wu@primagas.com.cn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892,102,352.10 | 694,200,214.88 | 28.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4,236,168.08 | 71,190,385.67 | -23.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53,963,160.72 | 69,951,565.05 | -22.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91,465,480.33 | 326,980,539.63 | -10.8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2 | 0.293 | -31.0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2 | 0.293 | -31.0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6% | 3.37% | -1.4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104,525,193.55 | 7,129,845,937.66 | -0.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786,646,417.13 | 2,744,462,634.26 | 1.54%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58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14% | 27,216,000 | 0 | ||||||
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03% | 24,261,640 | 24,261,640 | ||||||
刘晋礼 | 境内自然人 | 6.40% | 17,183,968 | 0 | 质押 | 17,183,968 | ||||
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21% | 13,997,101 | 13,997,101 | ||||||
吴海林 | 境内自然人 | 3.88% | 10,424,700 | 7,818,525 | 质押 | 8,485,740 | ||||
吴君亮 | 境内自然人 | 3.53% | 9,477,000 | 7,107,750 | 质押 | 7,714,620 | ||||
博睿天晟(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7% | 8,510,738 | 0 | ||||||
史秀梅 | 境内自然人 | 3.15% | 8,463,949 | 0 | ||||||
冯福荣 | 境内自然人 | 3.05% | 8,201,610 | 0 | ||||||
山西瑞隆天成商贸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02% | 8,111,797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海林先生、吴海江先生、吴君亮先生、吴汝德先生及吴君美女士为一致行动人。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已经获得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的审核通过,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程序。公司预计,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注册的决定文件后,择机启动可转换债券发行事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为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发展募集资金,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的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了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审核结果告知单》 ,告知鄂东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 30 井区致密气10亿立方米/年的备案已经完成,公司将积极配合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后续工作,全力推进永和 30 井区开发方案的实施。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翔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