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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8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1-084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首华燃气股票代码300483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吴茌帏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3号楼1204室
电话021-58831588
电子信箱chiwei.wu@primagas.com.cn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892,102,352.10694,200,214.8828.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4,236,168.0871,190,385.67-23.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53,963,160.7269,951,565.05-22.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91,465,480.33326,980,539.63-10.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20.293-31.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20.293-31.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6%3.37%-1.4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7,104,525,193.557,129,845,937.66-0.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786,646,417.132,744,462,634.261.5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586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0.14%27,216,0000
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9.03%24,261,64024,261,640
刘晋礼境内自然人6.40%17,183,9680质押17,183,968
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21%13,997,10113,997,101
吴海林境内自然人3.88%10,424,7007,818,525质押8,485,740
吴君亮境内自然人3.53%9,477,0007,107,750质押7,714,620
博睿天晟(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17%8,510,7380
史秀梅境内自然人3.15%8,463,9490
冯福荣境内自然人3.05%8,201,6100
山西瑞隆天成商贸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02%8,111,797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海林先生、吴海江先生、吴君亮先生、吴汝德先生及吴君美女士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已经获得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的审核通过,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程序。公司预计,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注册的决定文件后,择机启动可转换债券发行事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为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发展募集资金,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的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了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审核结果告知单》 ,告知鄂东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 30 井区致密气10亿立方米/年的备案已经完成,公司将积极配合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后续工作,全力推进永和 30 井区开发方案的实施。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翔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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