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碳汇资产平台框架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概述
近日,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华燃气”)与永和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苏州瑞亚碳中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瑞亚”)及山西炜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永和景观森林碳汇、碳汇资产平台框架性合作协议》,协议各方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推进建设碳汇资产平台项目。
本次项目合作是对国家“双碳”战略的响应支持,将有效的支持公司碳中和天然气战略的落地实施。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永和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苏州瑞亚碳中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丁方:山西炜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合资公司将在望海寺乡刘家圪崂村打造千亩碳汇景观林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市场化运营碳汇资产。项目总投资预计在1750万元,项目的一期工程的投资额为350万元。
2、协议各方将发挥各自优势,为合资公司提供人员、土地、技术咨询、苗木资产、信息系统等资源,支持碳汇项目的建设与运营。
3、协议各方按照如下比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股权比例 |
永和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40 | 40% |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105 | 30% |
苏州瑞亚碳中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70 | 20% |
山西炜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35 | 10% |
合计 | 350 | 100% |
4、合资公司运营项目的项目盈利或亏损,按照各方出资比例分配和承担。
5、协议签订后,各方将立即启动合资公司组建工作。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