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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2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1-071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8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4日(星期三)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商务园B12C座303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2,894,6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69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7,216,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13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5,678,5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562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45,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0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4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031%。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股东外,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69,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69%;反对476,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002%;弃权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890%;反对476,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084%;弃权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26%。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418,4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98%;反对476,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916%;反对476,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69,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69%;反对525,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890%;反对525,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69,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69%;反对525,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890%;反对525,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五)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69,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69%;反对525,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890%;反对525,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六)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69,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69%;反对525,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890%;反对525,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七)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69,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69%;反对525,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890%;反对525,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八)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69,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69%;反对525,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890%;反对525,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九)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69,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69%;反对525,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890%;反对525,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十)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69,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69%;反对525,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890%;反对525,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十一)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69,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69%;反对525,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890%;反对525,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十二)选举蒋磊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69,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69%;反对525,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890%;反对525,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十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 选举钱翔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2,349,381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05股。根据表决结果,钱翔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2. 选举吴君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2,349,377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01股。根据表决结果,吴君亮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3. 选举薛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4,249,377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900,101股。

根据表决结果,薛云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4. 选举贾岱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2,349,378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02股。

根据表决结果,贾岱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1. 选举周展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2,349,381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05股。

根据表决结果,周展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2. 选举崔雯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2,349,378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02股。

根据表决结果,崔雯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3. 选举于婷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3,769,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7%。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420,101股。

根据表决结果,于婷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施诗、吴焕焕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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