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沃施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8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沃施股份股票代码:300483

信息披露义务人:於彩君住所:杭州市萧山区丁香公馆1幢通讯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丁香公馆1幢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权益减少,持股比例低于5%

签署日期: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等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沃施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沃施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一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简称

简称全称及注释
报告书、本报告书《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沃施股份、发行人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83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於彩君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姓名性别曾用名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住权
於彩君中国
住所通讯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丁香公馆1幢杭州市萧山区丁香公馆1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不是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人近五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序号起止时间职务任职单位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直接持股比例)
12012.1至今执行董事杭州精峰天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40%
22012.1至今执行董事浙江雷迪克控股有限公司40%
32014.6至今监事上海博明逊进出口有限公司
42014.11至今董事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於彩君持有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的股份。除上述持股以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未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於彩君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不超过7,393,197股。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截至公告日,於彩君女士已累计减持1,620,000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3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减持计划期间内已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2,472,80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继续按已披露减持计划减少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

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633,720股,占比

7.006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於彩君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不超过7,393,197股。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於彩君女士已累计减持1,620,000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32%

截至2020年7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减持计划期间内已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13,000股,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2,459,800股,累计减持2,472,8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6,160,9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9999%,不再是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交易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於彩君大宗交易2020.6.1228.00700,0000.5681%
2020.6.1528.05420,0000.3409%
2020.7.1531.10500,0000.4058%
2020.7.2130.51500,0000.4058%
2020.7.2729.72339,8000.2758%
集中竞价2020.7.2234.2113,0000.0106%
合计--2,472,8002.0069%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变动比例
於彩君8,633,7207.0068%6,160,9204.9999%-2.0069%

三、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6,160,920股股份,占比4.9999%,不存在股份质押或冻结状态。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於彩君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於彩君

年 月 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沃施股份股票代码3004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於彩君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住所杭州市萧山区丁香公馆1幢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赠与 ? 继承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6,160,920 持股比例: 4.9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继续按已披露减持计划减少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备注: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备注: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备注: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备注: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於彩君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