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沃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1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沃施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483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茌帏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3号楼1204室 | |||
电话 | 021-58831588 | |||
电子信箱 | Jackwu@worthgarden.com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760,909,555.86 | 140,638,334.69 | 441.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7,389,169.41 | 6,711,053.89 | 606.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58,211,648.15 | -1,412,733.06 | -4,220.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50,047,463.96 | 608,211.16 | 41,011.9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11 | 318.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11 | 318.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4% | 1.67% | 1.5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600,285,057.43 | 6,455,403,772.12 | 2.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86,714,872.61 | 1,437,495,329.84 | 3.42%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5,81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83% | 15,120,000 | 0 | ||||
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69% | 13,962,931 | 13,962,931 | ||||
於彩君 | 境内自然人 | 8.47% | 8,633,720 | 8,633,720 | ||||
桑康乔 | 境内自然人 | 6.50% | 6,627,906 | 6,627,906 | ||||
吴海林 | 境内自然人 | 5.68% | 5,791,500 | 5,791,500 | 质押 | 2,490,414 | ||
吴君亮 | 境内自然人 | 5.16% | 5,265,000 | 5,265,000 | 质押 | 1,221,675 | ||
博睿天晟(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64% | 4,728,188 | 4,728,188 | ||||
山西瑞隆天成商贸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42% | 4,506,554 | 4,506,554 | ||||
许吉亭 | 境内自然人 | 1.97% | 2,005,813 | 2,005,813 | ||||
贺洁 | 境内自然人 | 1.86% | 1,897,989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海林先生、吴海江先生、吴君亮先生、吴汝德先生及吴君美女生为一致行动人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天然气业务和园艺用品业务双主营业务战略,在保证园艺用品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积极提升天然气开采量,拓展下游市场及销售渠道,加快井区开发和建设,优化完善内部管控体系,实现了良好的经营成果。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概述
随着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推动,城市燃气需求、工业燃气需求和商服燃气需求均呈现增长态势,天然气的需求量未来将有持续的增长。公司借助中海沃邦在天然气领域的优势,实现了经营业绩的增长,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2019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090.9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2027.12万元,增幅为441.0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738.92万元,增幅为606.14%。前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获得显著提升。
上市公司业绩的提升主要依靠中海沃邦天然气业务的业绩增长。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中海沃邦实现营业收入60,187.5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5,8122.35万元,增幅为35.63%,中海沃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7,804.8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7,915.3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39.80%。
(二)井区勘探开发工作成果显著,天然气产量稳步提升
中海沃邦合作经营区块为石楼西区块,面积合计1,524平方公里,截至目前经自然资源部备案的天然气探明储量为1,276亿立方米;已探明未备案的区域地质储量283.20亿立方米,技术可采储量127.44亿立方米,经济可采储量84.01亿立方米。石楼西区块剩余未探明储量区域面积为343.34平方千米,相关勘探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中海沃邦不断在现有井区勘探开发上加大力度,实现了卓越的成果。2019年4月,公司“鄂尔多斯盆地石楼西区块永和30井区致密气8亿方/年开发项目”在国家能源局完成了备案,标志着永和30井区的开发具有了相对明确的投资规模、开发方式、动用气层、技术路线、布井计划等,项目所处阶段由勘探向开发、生产过渡,对于30井区天然气的开采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报告期内,通过现有投产井运营维护及开拓新增投产井,中海沃邦天然气开采量逐渐增加,截止2019年6月30日,天然气开采量达到4.69亿方,与2018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6.60%。
(三)积极开拓下游销售渠道
2019年1月,中海沃邦设立子公司山西沃晋燃气销售有限公司,通过燃气销售公司,中海沃邦积极拓展下游销售业务领域,扩大业务范围,致力于建设形成完整的天然气销售产业链。2019年5月,山西沃晋燃气销售有限公司与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签订了天然气销售合同,开拓了长期稳定的天然气用户,创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2019年6月,山西沃晋燃气销售有限公司与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公司签订了天然气采购协议,为沃晋燃气获取了稳定的天然气供应渠道,为沃晋燃气向下游客户稳定供气提供保障。
(四)发行股份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事项有序推进
鉴于我国天然气行业发展前景良好,控股子公司中海沃邦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及增长潜力,上市公司于2019年3月启动发行股份购买控股子公司沃晋能源增资后的41%股权的事项。
上市公司拟通过收购沃晋能源增资后的41%股权,间接购买中海沃邦11.15%的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依旧控制中海沃邦50.50%的股权,但享有的权益比例将从37.17%提高至48.32%,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加强。2019年3月,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19年4月,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19年5月,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2019年5月,中国证监会决定受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核准申请。2019年6月,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2019年6月,为了进一步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同意上市公司与西藏科坚、嘉泽投资按照51:34:15的比例以其持有的因收购中海沃邦27.20%股权而形成的对沃晋能源全部债权向沃晋能源增资,增资金额全部计入沃晋能源的资本公积。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1)因报表项目名称变更,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减少1,726,182.50 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增加1,726,182.50 |
(4)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11,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11,000,000.00 |
(2)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本期金额131,000,000.00元,上期金额59,400,000.00元;“应收账款”本期金额292.328,184.59元,上期金额309,573,530.068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本期金额537,338,815.50元,上期金额351,949,412.70元;“应付账款”本期金额46,504,287.91元,上期金额141,178,930.73元; |
(2)在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下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比较数据不调整。 | “信用减值损失”2019年1-6月金额334864.81元。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9年6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上海益森园艺用品有限公司 |
上海沃施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沃施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永和县海泽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海南沃施园艺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沃施实业有限公司 |
廊坊沃枫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西藏沃施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沃施园艺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耐曲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西藏沃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沃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山西中海沃邦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中海沃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山西中海沃邦燃气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