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2月8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九人。会议由刘泽刚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茂联”)及其子公司的发展,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天津茂联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拟为天津茂联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2)拟为天津茂联及其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号:永康2022年人保字0486号,对应借款合同号为永康2022年人借字0407号,永康2023年人借字0001号和永康2023年人借字0002号。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上述担保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担保事项由公司股东刘泽刚先生、韦强先生、张仁增先生、王维平先生提供反担保。同时,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关联董事刘泽刚先生、韦强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提请2022年12月28日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