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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4 号”),明确了有关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解释第 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也应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有关 PPP 项目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发布的解释 14 号、解释 15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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