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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8

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议案、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7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胜宏科技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38,917,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2.3995%。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74,944,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1.834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4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63,972,8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0.564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陈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454,092,5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6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459,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005%。

陈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02选举陈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454,092,5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6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459,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005%。

陈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03选举刘春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454,092,5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6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459,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005%。刘春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04选举何连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454,092,5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6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459,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005%。何连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初大智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454,217,9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83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585,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536%。

初大智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02选举刘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454,217,9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83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585,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536%。

刘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03选举侯富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454,217,9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83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585,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536%。

侯富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魏军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454,091,0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5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458,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999%。

魏军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3.02选举王海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454,217,9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83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585,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536%。

王海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6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8,910,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277,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8,910,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277,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6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8,910,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277,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8,910,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277,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8,910,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277,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惠阳支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8,910,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277,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8,913,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280,8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8,913,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280,8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6,201,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0%;反对2,691,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94%;弃权2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3,568,6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05%;反对2,691,5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91%;弃权2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宋幸幸、石力;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信达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四、备查文件

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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