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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9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49号)核准,公司2015年6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70,000.00股,发行价为15.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6,819,1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7,609,146.00元,余额为人民币539,209,954.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94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269,954.00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6月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6月8日出具天职业字[2015]10904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三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69号)核准,公司2017年8月采用非公开发售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938,042股,发行价为20.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1,524,198.06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验资费用、发行登记费用等)人民币11,622,140.67元,余额为人民币1,069,902,057.39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8月7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8月7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15542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项目金额
2017年8月7日募集资金总额(注)1,071,953,528.67
减:发行费用2,051,471.28
2017年8月7日募集资金净额1,069,902,057.39
加:以前年度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24,914,571.56
减: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33,452,866.03
其中: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184,495,500.00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9,624,088.50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银行手续费后净额2,658.92
减:本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242,362.35
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41,124,059.49

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保荐费为人民币10,144,909.55元(其中,增值税款为574,240.16元),2017年8月7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人民币9,570,669.39元后,本公司收到1,071,953,528.6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三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开设了三家银行专项账户,分别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惠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惠州分行”),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然后由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审批后予以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出计划投入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按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公司会计部门设立台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同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会向董事会报告。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9月6日与招商银行惠州分行、光大银行惠州分行、民生银行惠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币种存款方式余额备注
招商银行惠州分行752900013810330人民币活期1,873.50注1
光大银行惠州分行51600188000149189人民币活期167,605.95注1
光大银行惠州分行51600181000041130人民币信用证保证金40,600,000.00注2
民生银行惠州分行603077682人民币活期354,580.04注1
合计41,124,059.49

注1:系本公司与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的银行账户。

注2:系本公司向光大银行惠州分行存放的信用证保证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法定代表人:

财务总监: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编制单位: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8,152.4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24.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5,369.5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能源汽车及物联网用线路板项目106,990.21106,990.212,024.24105,369.5298.49%2018.105,484.9618,241.96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06,990.21106,990.212,024.24105,369.52----5,484.9618,241.96
超募资金投向
1.无此事项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019年半年度,公司非公开募投项目实现效益5,484.96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非公开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存在延期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已累计投入18,449.55万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于本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8,449.55万元,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7]16198号的鉴证报告,且经保荐机构发表审核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根据公司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其中3亿元为闲置自有资金,10亿元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未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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