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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9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曾万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竞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李柏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50,066,479.28            13,959,453.57                        258.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3,078,714.58            -1,385,812.42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1,671,908.71            -3,316,933.37                         不适用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48,929.64           -17,880,417.42                        91.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0.01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                       -0.01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9%                    -0.46%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921,332,384.25           547,834,020.71                        68.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11,620,510.77           393,939,524.54                        106.0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649,058.4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007.31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8,259.86
合计                                                                  1,406,805.8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我国军工行业高度集中的经营模式导致军工企业普遍具有客户集中的特征。中航工业是我国负责军用飞机研发、生产的
军工集团,下属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是中航工业内负责军用飞机显控系统的主要单位,因此在报告期内依然为公司最
主要的客户。
   公司已经与公司主要客户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且公司在不断拓展新产品,开拓新客户,公司客户已逐步拓展至
中航工业之外的单位。但是若公司在新业务领域开拓、新产品研发等方面拓展不利,或公司与中航工业下属单位的合作发生
重大变化等情形,将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盈利能力。
2、军工新产品的研发风险
   目前公司军品的销售全部直接面向军工集团下属单位,军品研制均需经过立项、方案论证、工程研制、定型等阶段,从
研制到实现销售的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高、研发风险大。作为核心模块及小型系统供应商,公司研发的产品通过客户鉴定
定型后,标志公司产品达到客户技术需求。当公司产品应用的整机通过军方鉴定定型后,方可正式批量装备军队。
   公司在市场销售方面采取了如下措施:(1)实施差异化的产品开发策略;(2)实施重点客户销售策略;(3)加强产业链
合作伙伴关系。但如果公司新产品未能通过客户鉴定定型,或研发产品所应用的整机未能通过军方鉴定定型,或者自主研发
产品技术未能成功,则将影响公司产品作为定型产品实现批量销售,将会对公司业绩增长带来不利影响,前期投入的研发费
用可能也无法收回。
3、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周转率较低,公司的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虽然绝大部分应收账款的账龄在 1 年以内,
且主要为应收军工集团下属单位货款,客户信用良好,未曾发生过不能偿还货款的情况,但大额应收账款减缓了公司资金回
笼速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盈利质量。若国际形势、国家安全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主要客户经营发生困难,进而推
迟付款进度或付款能力受到影响,则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4、存货较高的风险
   军工行业各级配套商具有生产计划性强、备货周期长等特点,由于军工元器件单价较高且规定最小销售单位,特别是核
心元器件 M9 芯片受停产影响,市场较难采购,为保障生产,公司储备了一定数量的元器件,造成存货账面余额较大,周转
率水平较低。如果公司其他主要的产品物料发生停产,为了保障公司后续生产需求,公司必然要存储一定数量的存货,导致
公司资金被占用,影响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而对公司盈利质量产生影响。
5、行业竞争风险
   军工行业资质、技术等壁垒较高,且基于稳定性、可靠性、保障性等考虑,军工产品一般均由原研制、定型厂家保障后
续生产供应。依托在图形显控领域的先发优势,公司成为中航工业图形显控产品战略合作伙伴。但在国家持续鼓励军工发展
的背景下,如有新的实力强劲的竞争对手进入公司所在业务领域,并且在对行业理解、技术研发、产品质量、客户服务等方
面拥有优于本公司的竞争优势,则公司将面临新进入者竞争风险。
   图形显控模块作为公司最为核心产品,公司将在现有技术积累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综合运用系统设计、
硬件设计、软件设计、FPGA 设计、加固设计等各方面的技术研发优势,提升图形显控模块性能及集成度、降低功耗、减轻
重量、提高可靠性,持续研发高性能图形显控模块,扩大定型产品的数量。同时,大力研发图形稳像模块等新产品。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5,776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喻丽丽           境内自然人           40.50%         54,065,000        54,065,000
曾万辉           境内自然人            6.83%          9,122,000         9,122,000
饶先宏           境内自然人            6.25%          8,350,000         8,350,000
胡亚华           境内自然人            6.25%          8,350,000         8,350,000
乌鲁木齐景嘉合
创股权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5%          5,000,000         5,0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刘亚杰           境内自然人            2.81%          3,757,000         3,757,000
余圣发           境内自然人            1.25%          1,670,000         1,670,000
曹建明           境内自然人            1.25%          1,670,000         1,670,000
陈宝民           境内自然人            1.25%          1,670,000         1,670,000
谢成鸿           境内自然人            1.25%          1,670,000         1,670,000 冻结                  1,67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8,073 人民币普通股             118,07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
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7,127 人民币普通股              27,127
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7,264 人民币普通股              17,264
公司
闫鹏舟                                                                    13,042 人民币普通股              13,04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12,330 人民币普通股              12,330
公司
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
计划-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866 人民币普通股                 9,866
公司
上海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
                                                                           9,866 人民币普通股                 9,866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7,399 人民币普通股             7,399
公司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7,399 人民币普通股             7,399
公司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398 人民币普通股             7,398
司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喻丽丽和曾万辉为夫妻关系,喻丽丽为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曾万辉、饶先宏、胡亚华为乌鲁木齐景嘉合创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喻丽丽、曾万辉、饶先宏、胡亚华、乌
说明                             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
                                 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为
                                 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45605.42万元,较期初增长335.5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收到募集资金。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6516.59.万元,较期初减少40%,主要原因2015年销售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公司将到期的应收
票据进行了承兑。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5171.91万元,较期初增长40.46%,主要原因是2016年第一季度的销售增长所形成的应收客户的货
款。
(4)预付款项期末余额1214.5万元,较期初增长228.32%,主要原因是公司第一季度采购量增加。
(5)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940万元,较期初减少48.06%,主要原因是公司第一季度偿还了浦发银行短期借款1000万元,偿还
了兴业银行短期借款795万元。
(6)应付账款期末余额2278.64万元,较期初增长125.89%,主要原因是公司第一季度增加采购量导致应付款的增加。
(7)预收款项期末余额308.73万元,较期初增长40.34%,主要原因是预收客户货款增加。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337.74万元,较期初减少69.70%,主要原因是公司在2015计提员工薪酬于本季度发放。
(9)长期借款期末余额2000万元,较期初减少60%,主要原因是公司在第一季度偿还了中国建设银行的长期借款3000万元。
(10)资本公积期末余额36424.81万元,较起初增长10284.0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资本溢价大幅增
长。
(1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加258.66%,主要原因是2016年第一季度图形显控领域产品的销量同比增长。
(1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780.3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73.83%,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对应的营业成本增加。
(13)报告期内,销售费用135.4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7.06%,主要原因是销售规模扩大,导致相关销售费用增加。
(14)报告期内,财务费用28.3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1.53%,主要原因是公司第一季度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导致公司平均借款金额下降。
(15)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142.93万元,去年同期为0,主要因为计提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影响。
(16)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07.87万元,同比去年扭亏为盈,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去年同
期增加所致。
(17)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4.8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1.34%,主要是本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
(18)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1.5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9.62%,主要原因是本期基地建设项目支付
的进度款增加。
(19)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639.8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1611.0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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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06.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8.66%,主要是公司图形显控领域产品销量同比增长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2616.91万元,公司净利润为2307.78万元,上年同期为-138.58万元,主要是公司销售的增长,
导致毛利的增长所致。
   公司未来,将坚持“预研一批、定型一批、生产一批”的滚动式产品发展战略,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做好技术储备及在研
产品的储备,丰富图形显控和小型专业化雷达领域相关产品的类型,推动公司业绩持续、健康的发展。以公司成功上市为新
的发展契机,公司将抓紧科研生产基地的建设,以JM5400研发成功为起点,研发更为先进且适用更为广泛的一系列图形处
理芯片,满足不断增长的客户需求,并积极向军用地面车辆、舰艇市场拓展。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持有公司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在公司首次
                公司控股股东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6 个月内,
                及实际控制人                                                                          截止报告期末,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喻丽丽、曾万辉                                                    2014 年 04          公司遵守以上承
                                 自愿锁定承诺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夫妇和实际控                                                  月 28 日                诺,未有违反上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制人控制的景                                                                          述承诺的情况
                                                本人所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自动
                嘉合创
                                                延长 6 个月。本人因公司上市所做
                                                之所有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变
首次公开发行
                                                更或离职而改变。在其任职期间每
或再融资时所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
作承诺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截止报告期末,
                饶先宏等 11 位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 04               公司遵守以上承
                                 自愿锁定承诺
                自然人股东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月 28 日               诺,未有违反上
                                                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持有公司公开                          述承诺的情况
                                                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除实际控制人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截止报告期末,
                之外的持有公                    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2014 年 04             公司遵守以上承
                                 自愿锁定承诺
                司股份的董事、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月 28 日                诺,未有违反上
                高级管理人员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                         述承诺的情况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所持有的股票
                                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人
                                员因公司上市所做之所有承诺不
                                会因为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改
                                变。
除实际控制人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截止报告期末,
之外的持有公
                                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014 年 04          公司遵守以上承
司股份的董事、 自愿锁定承诺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月 28 日           诺,未有违反上
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的公司股份。                                 述承诺的情况
及核心人员
                                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一年内,本人
                                / 本企业减持景嘉股份股票不超
                                过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时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10% ;在锁定期满后的第二
公司控股股东                    年内,减持景嘉股份股票为不超过                   截止报告期末,
及实际控制人                    首次公开发行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2014 年 04          公司遵守以上承
                 持股意向承诺
喻丽丽、曾万辉                  份 10% ;两 年合计不超过首次公 月 28 日          诺,未有违反上
夫妇                            开发行并上市时所持有的 人股份                    述承诺的情况
                                20% 。如本人 /本企业在景嘉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景嘉股
                                份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
                                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一年内,本人
                                减持景嘉股份股票不超过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时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10% ;在锁定期满后的第二年内,
                                                                                 截止报告期末,
                                减持景嘉股份股票为不超过首次
上市前持股 5%                                                     2014 年 04     公司遵守以上承
                 持股意向承诺   公开发行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以上股东                                                          月 28 日       诺,未有违反上
                                10% ;两 年合计不超过首次公开
                                                                                 述承诺的情况
                                发行并上市时所持有的 人股份
                                20% 。如本人在景嘉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前所持有的景嘉股份股票
                                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价
                                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增持股份之措施
                                ①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                     截止报告期末,
公司控股股东                    触发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人将增 2014 年 04        公司遵守以上承
                 稳定股价承诺
及实际控制人                    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 月 28 日            诺,未有违反上
                                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数量                   述承诺的情况
                                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期限等信息,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②增持计划将明确本人将在公司
公告本人的增持计划之日起 6 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
方式、要约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本人用于增持股
份的资金总额不少于本人上年度
自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的 30%(税
前金额,下同)。
③增持股份的实施期为公司公告
本人的增持计划之日起 6 个月。在
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则本人可中止实施股份增
持计划。
④本人所提出的增持计划及具体
增持行为应符合《公司章程》等本
公司治理规范,《公司法》、《证券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增持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
件。本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
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2)本人承诺就公司股份回购预
案以本人的董事身份在董事会上
投赞成票,并以所拥有的全部表决
票数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3)本人未按本承诺的规定提出
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
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本人在限期内
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本人仍不履
行,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
补偿:
本人最低增持金额(即本人上年度
自公司获得的税前现金分红的
30%)-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
有)
本人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
权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现金分
红。
本人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董事会、监
                                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
                                请股东大会更换董事,或公司董事
                                会有权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1)增持股份之措施
                                ①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
                                触发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人将增
                                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
                                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数量
                                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期限等信息,
                                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②增持计划将明确本人将在公司
                                公告本人的增持计划之日起 6 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
                                方式、要约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本人用于增持股
                                份的资金总额不少于上年度本人
                                自公司获得的薪酬总额的 30%(税
                                前金额,下同)。
                                ③增持股份的实施期为公司公告
                                本人的增持计划之日起 6 个月。在
                                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公司
                                                                                   截止报告期末,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董事、高级管理                                                     2014 年 04      公司遵守以上承
                 稳定股价承诺   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人员                                                               月 28 日        诺,未有违反上
                                净资产,则本人可中止实施股份增
                                                                                   述承诺的情况
                                持计划。
                                ④本人所提出的增持计划及具体
                                增持行为应符合《公司章程》等本
                                公司治理规范,《公司法》、《证券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增持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
                                件。本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
                                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2)本人承诺就公司股份回购预
                                案以本人的董事身份(如有)在董
                                事会上投赞成票,并以所拥有的全
                                部表决票数(如有)在股东大会上
                                投赞成票。
                                (3)本人未按本承诺的规定提出
                                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
                                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本人在限期内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本人仍不履
                      行,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
                      补偿:
                      本人最低增持金额(即其上年度税
                      前薪酬总和的 30%)-其实际增持
                      股票金额(如有)
                      本人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
                      权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
                      本人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
                      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或
                      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
                      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董事,
                      或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高级管理
                      人员。
                      (三)本公司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也将要求其作出公司发行上市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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