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毅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备查文件
1、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