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
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
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其变更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四、 备查文件
1、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