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爱卓汽车零部件(常州)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爱卓汽车零部件(常州)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李毅先生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爱卓汽车零部件(常州)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耿慧敏:_______ 郑云瑞:_______ 季学武: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