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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科技: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6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141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2020年第八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江苏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王展、胡静为上述不超过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王展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王展先生及其配偶胡静女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与公司的关联交易。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2020年第八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展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王展先生向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实质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零,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号:9132028258840215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王展

5、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9日

6、营业期限:2011年12月19日至2031年12月31日

7、地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道11号

8、注册资本:1,000万元

9、经营范围:电子显示技术、智能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软件服务;智能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电子产品、通用机械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制造、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通用机械设备、智能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租赁;数据处理;数字显示屏的组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股权结构:为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11、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未审计)(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总额122,729,286.03110,425,917.05
负债总额46,734,901.2729,877,104.31
净资产75,994,384.7680,548,812.74
营业收入158,086,443.5635,799,528.27
利润总额26,416,183.785,432,097.85
净利润23,174,833.464,554,427.98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自愿为债务人:江苏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自2020年10月29日起至2021年10月28日止在债权人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具体包括:借款、银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最高本金余额折合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小写)?5,000,000.00范围内所实际形成的全部债务(包括上述最高本金余额及上述最

高本金余额所产生的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展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公司董事,现持有公司股份4,709,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

胡静女士,中国国籍,王展先生配偶。

经查询,王展先生、胡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解决江苏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王展先生及其配偶胡静女士拟为江苏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王展先生及其配偶胡静女士为江苏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江苏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 2020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王展先生及其配偶胡静女士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现有业务的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积极拓展。王展先生及其配偶胡静女士为江苏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江苏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本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江苏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王展先生及其配偶胡静女士为前述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九、董事会意见

江苏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将有助于其自身业务的快速发展,有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业绩,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担保的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因此,同意我们同意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江苏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王展先生及其配偶胡静女士为前述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十、监事会意见

2020年第八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江苏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王展先生及其配偶胡静女士为江苏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江苏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备查文件

1、《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9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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