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2证券简称:*ST新元公告编号:2026-065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才都工业园区科技园路666号临川高新科技产业
园办公楼,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0 |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0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0 |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1.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上述提案无互斥提案。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2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才都工业园区科技园路666号临川高新科技产业园办公楼,证券事务部,邮编:3440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才都工业园区科技园路666号临川高新科技产业园办公楼,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4月24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72
2、投票简称:“新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公司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注: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
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说明: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股东地址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年月日 | |||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5月12日17:00之前以邮寄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