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治理实际情况需要,拟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7-9名,其中独立董事人数3名保持不变;同时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并对《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应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
1 |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710号302室,邮编:200333。 |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6、28号6层,邮编:201620。 |
2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