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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关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5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经公司事后核查,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存在错误,现将更正内容公告如下:

公告原文: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991,68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86,400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120,205,2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0,991,680股(含回购股份),实施后总股本增至

205,153,376股(含回购股份)。

现更正为: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991,68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86,400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120,205,2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0,991,680股(含回购股份),实施后总股本增至205,135,376股(含回购股份)。

公告原文: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05,153,376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18元。

现更正为: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05,135,376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18元。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于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

司深表歉意,公司将加强对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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