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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3

证券代码:300469 证券简称:信息发展 公告编号:2019-074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18年10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尚未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8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0,991,680股的0.6499%。本次权益分派按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120,205,280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即3,606,158.40元=120,205,280股×0.30元÷10股。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算方式为:转增后的总股本=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基数*0.7+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基数+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即120,205,280*0.7+120,205,280+786,400=205,135,376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3,606,158.40元÷120,991,680股=0.029805元/股;按总股份折算每股转增比例=(公司总股本-回购账户股份)*0.7/公司总股本,即(120,991,680-786,400)

*0.7/120,991,680=0.695450。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805)/(1+0.695450)元。

一、 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9年5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991,68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86,400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120,205,2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0,991,680股(含回购股份),实施后总股本增至205,153,376股(含回购股份)。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含回购股份)。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7月1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153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
201*****682张曙华
301*****809杨安荣
401*****074刘理洲
501*****593李志卿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10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7月19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项目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3,173,04119.15%39,394,17019.2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97,818,63980.85%165,741,20680.80%
三、股份总数120,991,680100%205,135,3761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05,153,376股摊薄计算,2018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18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咨询联系人:徐云蔚、曹晔咨询电话:021-51208285咨询传真:021-51208285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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