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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2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曙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汤泓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39,775,660.21            24,112,034.05                      64.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030,545.37           -20,297,285.00                       -3.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1,157,515.99           -20,352,190.98                       -3.9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7,938,223.57          -103,532,166.75                      -42.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8                   -0.405                     19.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8                   -0.405                     19.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6%                   -13.60%                     53.2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693,640,066.96           688,154,627.25                       0.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20,350,678.32           341,381,223.68                       -6.1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193.7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48,589.73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777.72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826.0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377.03
合计                                                                    126,970.6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大风险提示
    1、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设立了最严格的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法律
制度。其中第四十二条指出: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过程追溯制度,并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
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国务院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上海市颁布了《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对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食
药监、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商务主管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和协调。明确规定十大类追溯类别与品种,包括了粮食、
畜产品、禽及其产品、蔬菜、水果等,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含种植、养殖、加工)、流通(含销售、贮存和运输)以及
餐饮服务环节实施信息追溯管理。明确规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具有上传追溯食品信息和建立电子档案的义务,食
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等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信息追溯系统和信用系统建设的义务。
    这些新的法律法规的实施为我国开展食品安全追溯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公司食品追溯业务发
展创造了更大的空间。尽管如此,若公司不能正确把握因国家最新政策变化导致的客户的需求动态,将可能使公司在激烈的
市场竞争环境中处于被动地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长远发展。
    2、销售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食品流通追溯领域相关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国内档案局(馆),监狱、检察院、法院等政府部门,
其他企事业单位,对信息产品和服务的购买遵守较为严格的预算管理和采购制度,通常在下半年制定次年年度预算计划,预
算审批通常集中在次年第一季度,采购招标多安排在次年第二、三、四季度,第四季度(尤其是年末)通常是验收和支付的
高峰期。同时,公司的会计核算以项目验收为确认收入的时点。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分别
为55.50%、50.80%、49.33%。因此,就全年经营业绩来看,公司第四季度收入相对比较集中,而各项成本费用在年度内相
对均衡发生,从而导致公司第一季度单季度业绩不理想,甚至出现单季度净利润为负的情况,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
    3、人力成本不断上升的风险
    人力成本是软件企业的重要经营成本。一方面,公司为了提高核心竞争力及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加大新技术、新
产品的研发投入,加大高端复合性人才的引进,故而导致人力成本增加。另一方面,虽然公司一直致力于不断提高产品复用
率、改进软件开发项目的管理流程,提高开发效率,降低开发成本,并通过技术升级提升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但是随着经
济的发展、城市生活成本的上升、互联网新兴行业对专业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人力成本上升的趋势不可避免。
    4、公司规模迅速扩张引起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进入快速成长期,伴随着自身业务的成长,公司的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规模等将进一步扩张,公司的组
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日益复杂,公司将在制度建设、组织设置、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这些
都对公司的管理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公司设立了业务管控中心,为公司三大行业主营业务向纵深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也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虽然公司已形成一支稳定、进取、涵盖多方面人才的核心管理团队,基本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在过去的
经营实践中公司的管理层在管理快速成长的企业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不断优化组织架构以提高
企业运营效率,但公司仍可能存在未能及时调整原有运营管理体系和模式,未能迅速建立起适应资本市场要求和公司业务发
展需要的运作机制并有效运行,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5、技术创新的风险
    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伴随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创新技术的发展,公司所从事的食品流通追溯、档案、政
法等领域的信息化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如公司能够正确判断并把握市场机会,全面了解业内技术发展的最新趋势,准
确无误进行新产品和技术的创新,则能更好地满足客户不断升级的需求,实现飞跃式发展。
    但是,由于信息化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产品更新换代迅速,用户对产品的技术要求也不断提高。若公司对技术、产品
和市场的发展趋势不能正确判断和预测,对行业关键技术发展方向的选择出现偏差,对客户的需求动态不能及时掌握,不能
及时调整技术路线和产品定位,或是新技术、新产品不能迅速推广应用,可能使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从而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5,801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中信电子发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80%         21,242,400        21,242,400
展有限公司
张曙华           境内自然人            22.56%         15,070,080        15,070,080 质押                  5,800,000
苏州国嘉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5.70%          3,807,600         3,807,600
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0%          3,006,000         3,006,000
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红土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0%          2,004,000         2,004,000
资有限公司
张志红           境内自然人             1.89%          1,262,520         1,262,520
杨安荣           境内自然人             1.74%          1,162,320         1,162,320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1.66%          1,107,6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刘理洲           境内自然人             1.41%           941,880           941,880
上海统易财务顾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5%           835,000           835,000
问有限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7,6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7,600
甄玉芳                                                                    205,430 人民币普通股             205,430
陈增典                                                                    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
                                                                           88,500 人民币普通股              88,500
专用账户
郑世如                                                                     82,300 人民币普通股              82,300
邱向丛                                                                     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
肖系桥                                                                     62,000 人民币普通股              62,000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李莹                                                                    59,100 人民币普通股              59,100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卧龙一
期证券投资分级受益权集合资金                                            58,000 人民币普通股              58,000
信托
庄德权                                                                  57,300 人民币普通股              57,300
                               除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和张曙华属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
                               上海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属一致行动人,公司未曾知悉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曾知悉
说明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陈增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40,000 股外,还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6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00,000 股;公司股东邱向丛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
(如有)                       还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 8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80,000 股;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代表国家持有股份。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2.20%,主要是支付公司各项经营及基建项目支出所致。
2.存货: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3.11%,主要是在建未完工项目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6.66%,主要是子公司基建项目投入所致。
4.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3.23%,主要是本期可弥补亏损所致。
5.短期借款: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5.22%,主要是本期向银行增加了借款所致。
6.应付账款: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41.69%,主要是支付到期货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64.96%,主要是本期业务发展所致。
2.营业成本: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65.61%,主要是本期业务发展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360.04%,主要是应收款项账龄增长、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减少71.29%,主要是本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减少76.57%,主要是本期收回的保证金减少所致。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54.67%,主要是支付到期货款所致。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207.39%,主要是子公司基建项目投入所致。
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155.81%,主要是本期向银行增加了借款所致。
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75.00%,主要是本期归还到期银行借款所致。
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41.05%,主要是支付银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国家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食品流通追溯、档案信息化、政法信息化等领域的健康发展,公司所处软件行业及其
细分市场整体发展态势良好。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计划,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报告期,公司销售业务持续增长,实现营业收入39,775,660.2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4.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21,030,545.37元。公司业绩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上年同期业绩亦为亏损,投资者不宜以本期的净利润情况推测公司
全年净利润情况。
   为顺利实现2016年经营目标,公司将从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团队建设、核心技术投入等方面做好
规划,继续发挥行业领头羊优势,快速抢占食品追溯、档案和政法信息化行业市场,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综合实
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较上一报告期有所变化,新增3家供应商。公司前5大供应商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合同执行情况
正常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与上一报告期均不相同。公司前5大客户随着项目验收情况正常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研发、市场营销、项目管理、质量管理、
运营管理等方面均按预定计划有序开展。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之“二、重大风险提示”的相关内容。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无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1、发行人控
                                                           股股东中信
                                                           电子、实际控
                                                           制人张曙华
                                                           承诺:“自信息                   1、控股股东
                                                           发展股票在                       中信电子、实
                                 1、控股股东
                                                           深圳证券交                       际控制人张
                                 中信电子 2、
                                                           易所创业板                       曙华承诺期
                                 实际控制人
                                                           上市之日起                       限至 2018 年
                                 张曙华 3、股
                                                           三十六个月                       12 月 11 日
                                 东苏州国嘉
                                                           内,本公司/                      2、股东苏州
                                 创投、深创
                                                           本人将不通                       国嘉创投、深
                                 投、上海红土
                                                           过包括但不                       创投、上海红
                                 创投、上海统
                                                           限于签署转                       土创投、上海
                                 易财务 4、股                               2015 年 06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让协议、进行                     统易财务、张 正常履行中
                                 东张志红、杨                               11 日
                                                           股权托管等                       志红、刘赣承
                                 安荣、刘理
                                                           任何方式,减                     诺期限至
                                 洲、李志卿、
                                                           少本公司/本                      2016 年 6 月
                                 刘赣 5、担任
                                                           人所持有或                       11 日
                                 发行人董事、
                                                           者实际持有                       3、董监高杨
                                 监事、高级管
                                                           的信息发展                       安荣、刘理
                                 理人员的股
                                                           本次发行前                       洲、李志卿承
                                 东杨安荣、刘
                                                           已发行的股                       诺期限至
                                 理洲、李志卿
                                                           份(包括由该                     2016 年 12 月
                                                           部分股份派                       11 日
                                                           生的股份如
                                                           送红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
                                                           等);亦不通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过由信息发
展回购本公
司/本人所直
接或间接持
有股份等方
式,减少本公
司/本人所持
有或者实际
持有的信息
发展本次发
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2、
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张曙
华承诺:“上述
三十六个月
期满后,本人
在担任公司
的董事、高管
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
持有信息发
展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信息
发展股份。发
行人上市后
六个月内如
发行人股票
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
盘价(指复权
后的价格,下
同)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
市后六个月
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份前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已发行的股
份的锁定期
限将自动延
长六个月。在
延长锁定期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
或者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
购其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公
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
股份。本人不
因职务变更
或离职等主
观原因而放
弃履行此承
诺。”3、发行
人控股股东
中信电子承
诺:“上述三十
六个月期满
后,在张曙华
持有中信电
子的股份期
间且担任公
司的董事或
高管期间,中
信电子每年
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所
持有信息发
展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中
信电子不转
让其所持有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的信息发展
股份。发行人
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发行
人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
(指复权后
的价格,下
同)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
市后六个月
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持有
的发行人公
开发行股份
前已发行的
股份的锁定
期限将自动
延长六个月。
在延长锁定
期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
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
回购其直接
或者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4、
发行人股东
苏州国嘉创
投、深创投、
上海红土创
投、上海统易
财务分别承
诺:“自信息发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展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
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本
公司将不通
过包括但不
限于签署转
让协议、进行
股权托管等
任何方式,减
少本公司所
持有或者实
际持有的信
息发展本次
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包
括由该部分
股份派生的
股份如送红
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等);
亦不通过由
信息发展回
购本公司所
直接或间接
持有股份等
方式,减少本
公司所持有
或者实际持
有的信息发
展本次发行
前已发行的
股份。”5、发
行人股东张
志红、杨安
荣、刘理洲、
李志卿、刘赣
分别承诺:“自
信息发展股
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月内,本人将
不通过包括
但不限于签
署转让协议、
进行股权托
管等任何方
式,减少本人
所持有或者
实际持有的
信息发展本
次发行前已
发行的股份
(包括由该
部分股份派
生的股份如
送红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
等);亦不通
过由信息发
展回购本人
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股份
等方式,减少
本人所持有
或者实际持
有的信息发
展本次发行
前已发行的
股份。”6、担
任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的股东杨安
荣、刘理洲、
李志卿分别
承诺:“上述十
二个月期满
后,本人在担
任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持有信息发
展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信息
发展股份;本
人在信息发
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六
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
起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持有
的信息发展
股份;在信息
发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
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
直接持有的
信息发展股
份。发行人上
市后六个月
内如发行人
股票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指
复权后的价
格,下同)均
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六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
股份前已发
行的股份的
锁定期限将
自动延长六
个月。在延长
锁定期内,不
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其
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本人不因职
务变更或离
职等主观原
因而放弃履
行此承诺。本
人所持发行
人公开发行
股份前已发
行的股份在
上述锁定期
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本人
承诺减持价
格(指复权后
的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
低于发行价
的,本人的减
持所得收入
归发行人所
有。本人不因
职务变更或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离职等主观
               原因而放弃
               履行此承诺。
               \"
               1、控股股东
               中信电子 2、
               实际控制人
               张曙华    1、
               中信电子承
               诺:“本公司所
               持发行人公
               开发行股份
               前已发行的
               股份在锁定
               期期满后两
               年内将进行
               股份减持,减
               持股份数量
               为不超过本
                                                1、控股股东
               公司所持股
                                                中信电子、实
               份数的 40%;
                                                际控制人张
               本公司在减
                                                曙华承诺期
1、控股股东    持股份时,将
                                                限至 2020 年
中信电子 2、   提前五个交       2015 年 06 月
                                                12 月 11 日 2、正常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     易日向发行       11 日
                                                深创投、上海
张曙华         人提交减持
                                                红土、苏国嘉
               原因、减持数
                                                承诺期限至
               量、未来减持
                                                2018 年 6 月
               计划、减持对
                                                11 日
               发行人治理
               结构及持续
               经营影响的
               说明,并由发
               行人在减持
               前三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
               减持将通过
               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
               易系统、大宗
               交易系统等
               方式进行,并
               且本公司承
               诺减持价格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指复权后
的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
低于发行价
的,本公司的
减持所得收
入归发行人
所有。”2、张
曙华承诺:“本
人所持发行
人公开发行
股份前已发
行的股份在
锁定期期满
后两年内减
持不超过本
人所持股份
数的 40%;本
人减持时,将
提前五个交
易日向发行
人提交减持
原因、减持数
量、未来减持
计划、减持对
发行人治理
结构及持续
经营影响的
说明,并由发
行人在减持
前三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
减持将通过
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
易系统、大宗
交易系统等
方式进行并
且本人承诺
减持价格(指
复权后的价
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低于
发行价的,本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人的减持所
得收入归发
行人所有。本
人不因职务
变更或离职
等主观原因
而放弃履行
此承诺。”3、
深创投、上海
红土、苏国嘉
承诺:“本公司
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将进
行股份减持,
减持股份数
量为不超过
本公司所持
股份数的
100%;本公司
在减持股份
时,将提前五
个交易日向
发行人提交
减持原因、减
持数量、未来
减持计划、减
持对发行人
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影
响的说明,并
由发行人在
减持前三个
交易日予以
公告;减持将
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系统、
大宗交易系
统等方式进
行,且减持价
格(指复权后
的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
               价格低于发
               行价的,则减
               持价格与发
               行价之间的
               差额由发行
               人在现金分
               红时从分配
               当年及以后
               年度的现金
               分红中予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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