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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精创: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4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4 月24 日15 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 月24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 月 24 日9:15 至2026 年4 月24 日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志群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8 号 四方精创资讯大厦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31 人,代表股份120,448,95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 人,代表股份115,766,93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1.81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5 人,代表股份4,682,02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23%。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29 人,代表股份21,975,74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 人,代表股 份17,293,7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9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625 人,代表股份4,682,0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2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见 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每项议案的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434,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77%;反对953,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16%; 弃权6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961,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833%;反对953,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87%;弃权6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0%。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430,5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45%;反对947,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69%; 弃权7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957,3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660%;反对947,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27%;弃权7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3%。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363,5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89%;反对939,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2%; 弃权14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9%。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890,3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611%;反对939,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63%;弃权145,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2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25%。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410,5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79%;反对951,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98%; 弃权8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3%。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937,3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750%;反对951,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87%;弃权8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2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63%。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407,6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55%;反对949,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87%; 弃权9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8%。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934,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618%;反对949,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27%;弃权9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55%。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404,6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30%;反对950,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93%; 弃权9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6%。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931,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81%;反对950,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64%;弃权9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5%。

7、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836,2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49%;反对1,044,6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37%;弃权9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4%。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836,2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149%;反对1,044,65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37%;弃权94,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14%。

就本议案的审议,益群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陈荣发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 避表决。

8、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391,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1224%;反对967,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35%;弃权8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1%。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918,6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99%;反对967,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37%;弃权8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64%。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283,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27%;反对1,003,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28%;弃权16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4%。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810,6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984%;反对1,003,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48%;弃权161,9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3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7%。

10、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814,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157%;反对1,026,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31%;弃权13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1%。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814,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57%;反对1,026,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31%;弃权134,3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11%。

就本议案的审议,益群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陈荣发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

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H 股股票发行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356,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33%;反对1,008,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77%;弃权8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883,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02%;反对1,008,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12%;弃权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6%。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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