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暨纾困进展的公告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董事长、持股5%以上股东陈俊先生告知,获悉了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再质押给公司控股股东贵阳市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数据集团”)及纾困进展,现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陈俊 | 是 | 275,000股 | 1.98% | 0.14% | 2018年4月26日 | 2021年4月30日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本次股份再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 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陈俊 | 是 | 275,000股 | 1.98% | 0.14% | 是(注) | 否 | 2021年5月18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 大数据集团 | 偿还债务暨纾困资金安排 |
注:上表中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旭先生、大数据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陈俊 | 13,867,005 | 6.82% | 13,865,936 | 99.99% | 6.82% | 10,399,185 | 75.00% | 1069 | 100.00% |
袁旭 | 21,853,924 | 10.75% | 21,853,904 | 100.00% | 10.75% | 21,853,904 | 100.00% | 20 | 100.00% |
大数据集团 | 800,000 | 0.39% | 0 | 0.00% | 0.00% | 0 | 0.00% | ||
合计 | 36,520,929 | 17.97% | 35,719,840 | 97.81% | 17.58% | 32,253,089 | 90.29% | 1089 | 0.14% |
注1:陈俊先生、袁旭先生于2020年9月4日与大数据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大数据集团行使,陈俊先生、袁旭先生与大数据集团因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上表中陈俊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中质押给其一致行动人大数据集团的合计6,409,555股。
注2:上表中限售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4、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实质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
二、纾困事宜概述及进展情况
2020年1月15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建伟先生、袁旭先生、陈俊先生与大数据集团签署了《纾困暨投资协议》,2020年9月4日,章建伟先生、袁旭先生、陈俊先生与大数据集团签署了《纾困暨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为支持民营企业纾困,推动化解实际控制人债务危机,维持上市公司稳定发展,并共同谋求产业协同,大数据集团拟提供纾困资金承接袁旭先生及陈俊先生的部分债务,并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受让袁旭先生、陈俊先生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以表决权委托的方式获得袁旭先生、陈俊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章建伟先生不参与大数据集团的本次纾困方案,章建伟先生、袁旭先生、陈俊先生之间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已无法实质履行,三人于2020年1月15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
2020年9月4日,袁旭先生、陈俊先生与大数据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
协议》,将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 36,520,929股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 地委托给大数据集团行使 。自此,《<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生效条件全部满足,章建伟先生、袁旭先生、陈俊先生之间因《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随之解除。 本次权益变动后,大数据集团持有或控制前述36,520,929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6%,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旭先生、陈俊先生与大数据集团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2020年9月11日,袁旭先生、陈俊先生与大数据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0年12月18日,陈俊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将其持有的公司80万股股份转让给大数据集团。
截至目前,大数据集团已向陈俊先生提供资金用于偿还其在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应质押股份527万股)、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应质押股份166.4555万股)、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应质押股份27.5万股)的相关借款,并办理完成了相关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给大数据集团事宜。
以上详见公司2020年1月17日、5月8日、8月5日、9月7日、9月11日、2021年2月2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本公告。
目前纾困事宜正在持续推进中,后续公司将督促相关各方根据纾困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陈俊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等。
特此公告。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