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5 证券简称:高伟达 公告编号:2021-017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伟达”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9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65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
人
最近一年(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665万元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52,004万元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9,263万元上年度(2019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8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581万元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胡健
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6月开始在中汇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注册会计师:张军伟
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7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注册会计师:秦妍
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10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
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月开始在中汇执业;近三年复核了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基于中汇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对应的收费率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与中汇协商后确定2021年报审计费用拟为120万元,较2020年度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中汇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1、 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
2、 公司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及其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