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电话接入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伟主持。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于2019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原1名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28万股。
同意公司按照《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针对此项意见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律师事务所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鹰潭市鹰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总额为累计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持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借款期限为自提款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可提前还款,借款年利率7.2%。
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于伟、程军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