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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5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担保发生额为113,074.99万元,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雅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实际担保发生额为5,0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82,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6%。

2、公司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截止2021年12月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31日,未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除上述担保事项之外,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没有对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3、公司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当年会计年度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2021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

我们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雅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惠州市赢合工业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需求,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2022年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的薪酬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其他公司规模和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的,有利于强化董事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基本年薪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其他公司规模和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的,有利于强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八、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关于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九、关于预计2022年与上海电气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是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其发生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求。业务内容以市场原则为基础,定价公允,交易对象的经营管理及履约能力情况良好,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关于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与上海电气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余爱水 杨 博 章卫东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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