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形式。
4、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上午9:15—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7号)。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庆东先生主持。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7)。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94,070,4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87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84,939,18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47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131,2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0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9,643,64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8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512,3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78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9,131,2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405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070,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43,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肖秀娟女士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84,666,8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1545%;反对9,403,5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8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0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4892%;反对9,403,5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51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涉及特殊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未发生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张鑫律师、刘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