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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合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赢合科技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赢合科技(300457)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一鸣联系电话: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迎辰联系电话:021-2321962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保荐机构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和大额资金支取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列席,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保证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列席,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集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
议案进行了核查,保证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列席,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集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保证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不存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拟在下半年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 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019年11月11日做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一)确保赢合科技人员独立1、保证赢合科技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赢合科技专职工作,不在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赢合科技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赢合科技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二)确保赢合科技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赢合科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赢合科技的资产全部处于赢合科技的控制之下,并为赢合科技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赢合科技的资金、资产。2、保证不以赢合科技的资产为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三)确保赢合科技的财务独立1、保证赢合科技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赢合科技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赢合科技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赢合科技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控不适用
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及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在本公司作为赢合科技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不会利用自身对赢合科技的控股关系从事有损赢合科技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行为。上述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上海电气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2、王维东、许小菊(1)2016年05月16日做出的关联交易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赢合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赢合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赢合科技及其中小股东利益。”(2)2016年05月16日做出的同业竞争承诺:“本人目前没有从事、将来也不会利用从赢合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赢合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3)2015年5月14日做出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1)持股意向,作为赢合科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人将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人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根据个人经济状况及赢合科技股票价格走势择机进行适当的增持或减持。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计划。在持股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累计净减持的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人持股锁定期届满之日所持股份总数的30%。在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赢合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上市后,赢合科技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在赢合科技上市后,只要本人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总数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本人在减持前将至少不适用
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具体的减持计划”
3、深圳市雅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1)2016 年8 月15 日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赢合科技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参与拥有、管理、控制、投资其他任何与赢合科技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人合资、合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赢合科技及其分公司、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2、本公司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赢合科技股权期间,亦遵守上述承诺。3、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对由此给赢合科技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4、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2)2016 年8 月15 日做出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赢合科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赢合科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赢合科技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赢合科技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与赢合科技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赢合科技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不适用
4、王小梅、徐鸿俊(1)2016 年8 月15 日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赢合科技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参与拥有、管理、控制、投资其他任何与赢合科技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人合资、合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赢合科技及其分公司、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2、本人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赢合科技股权期间,或者,若本人在赢合科技或深圳雅康及其分子公司任职的,则自本人与赢合科技或深圳雅康及其分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的两年内,本人亦遵守上述承诺。3、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由此给赢合科技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4、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2)2016年8 月15 日做出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赢合科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赢合科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赢合科技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赢合科技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与赢合科技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赢合科技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3)2016 年8 月15 日做出的关于房屋租赁的承诺:

“若雅康精密租赁的房产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被拆除或拆迁,或者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提前被终止(不论该等终止基于何种原因发生)或出现任何纠纷,导致雅康精密无法正常使用或者无法继续使用该等租赁房产,给雅康精密造成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等直接损失,拆除、搬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营损失,被有权部门罚款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而支付的赔偿,因租赁纠纷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损失全部由本人承担,以确保不会因此给雅康精密带来任何经济损失。”报告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赢合科技控股股东上海电气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相关事项已于2021年7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赢合科技及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调查仅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长涉及上述事项进行的专项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一鸣孙迎辰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8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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