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113 号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的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9月增资4,827.00万元取得深圳市斯科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科尔”)51%的股权。因新冠疫情阶段性影响及看好斯科尔未来前景,公司拟变更斯科尔原股东业绩承诺。原条款为斯科尔原股东承诺斯科尔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000万元、10000万元和20000万元,当年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应当补偿;变更后为承诺斯科尔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000万元、2800万元、10000万元和20000万元,四年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3.88亿元,当年业绩承诺完成率未满85%时才需补偿。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以下事项并对外披露:
1. 请结合本次增资收购的相关背景及作价情况、收购后斯科尔运营情况、新冠疫情对斯科尔业绩的影响,补充说明本次业绩承诺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
2. 请结合斯科尔2020年业绩情况、2021年至2022年经营规划及业绩预测情况,补充说明公司延长承诺期、变更补偿方式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调整后各年度承诺净利润的可实现性,并进行风险提示。
3. 请补充说明公司保证业绩承诺方履行相关补偿义务的措施及可行性,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并进行风险提示。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3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