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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合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7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尤娜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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