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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信服”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深信服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审阅公司内控相关制度、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交流等措施,从公司内部控制的环境、业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会计管理控制和内部控制的监督等多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

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业务外包、信息系统、募集资金、财务报告、研发管理、关联交易、对控股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和内部信息传递等内容。

1、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变更与监督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董事会对每半年度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2、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士登记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从信息披露机构和人员、信息披露文件、事务管理、披露程序、信息报告、保密措施、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2018年度公司对需披露的事项严格按照披露标准、程序来披露,公司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

3、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担任;公司各职能部门从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及财务管理等各方面对子公司进行对口管理。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其重大事项须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公司审核后方可执行,确保了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4、采购业务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采购管理制度》、《行政采购招标制度》、《工程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对供应商选择、采购方式选择、采购价格确定、采购比价管理、采购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环节的控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

5、销售业务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业绩管理制度》、《账期管理制度》、《退换货规则》、《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管理规范》、《应急响应规范》等制度,严格规范了销售计划管理、账期管理、订单管理、交付管理、退换货管理、合同执行等作业流程。

6、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有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具体包括资金管理、费用管理、资产管理、成本管理、往来账务管理、财务分析、财务报表管理等,明确了审批、授权等内部控制环节。公司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对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财务报表等重点财务业务的管控。对于年度财务报告,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评价标准 (缺陷造成的损失金额 X落在如下区间)
重大缺陷X≥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X≥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一般缺陷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X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性评价标准
重大缺陷1、企业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拒绝表示意见;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或者涉嫌舞弊;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审内控部对财务报告监督无效; 5、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6、因会计差错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性评价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重大经营决策未按公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失误,产生重大经济损失; 3、公司重要技术资料、机密内幕信息泄密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4、资产保管存在重大缺失,导致资产被遗失、贪污、挪用,损失金额巨大。
重要缺陷1、公司经营活动监管不全面,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可能; 2、经营决策未按公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失误,产生较大经济损失; 3、公司重要技术资料保管不善、丢失及关键岗位技术人员流动较大; 4、资产保管存在缺失,导致资产被遗失、贪污、挪用,损失金额较大。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要缺陷、重大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公司无以前年度延续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情形。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四、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出现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林 王万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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