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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3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履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8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最近三年的有关发行上市的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并批准报出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2018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2018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四)2018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2018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六)2018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

(七)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八)2018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信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投资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数量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董事会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并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的工作事项;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事务、行使职权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1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未发生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目标的发展需求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知情人登记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信息或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报告期内未出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外泄露,或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切实担负起维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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