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2021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0月21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长余珍珠女士召集,由其担任会议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1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3名激励对象授予85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