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下午在公司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 ______ ______周益平 虞义华 蒋海洪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