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周建平
本人周建平在2025 年度担任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 年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周建平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78-1982 年获中国药科大学(原南京药 学院)药学学士学位,1982~1985 年在中国兽药监察所工作,1985~88 年获中国 药科大学药剂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从事药剂学科研、教学工作至今。其中 1991~1992 年在日本近畿大学药学部访问学者;2001 年获中国药科大学药剂学博 士学位。现任中国药科大学药剂系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国家药典委员会 执行委员(药剂专业主任委员),江苏省药学会和南京药学会药剂专业主任委员、 常务理事;南京海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韬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 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也未在公司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公司股东会。
自2025 年1 月1 日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 次,本 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6 次,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认真审 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后,对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
自2025 年1 月1 日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共召开股东会3 次。本 人出席3 次。
1、出席董事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会议所议事项均签署表决了同意意向。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主持召开的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10 月17 日,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参加公司董 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4 月18 日,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议案》。
2025 年11 月20 日,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6 年—2030 年五年规划》。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项目经 理举行的两次审前沟通、工作沟通现场会议,与注册会计师面对面沟通2024 年 度审计工作安排和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意见情况, 关注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
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询问和沟通,提出具 体要求和重点关注点,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和其 他工作时间,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沟通联系。结合自身在药用辅料领域的专业知识、从业经验,本人重点 关注公司产品技术、主营业务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 为公司的产品技术、运营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每年在上 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本年度本人累计进行现场工作达15 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有:
(一)提名非独立董事
本人通过认真审查非独立董事简历等有关任职资格、专业知识、工作经验、 职业素养等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所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 件,相关议案的审议合法合规。
(二)财务会计报告等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我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2025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 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 监管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 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上述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未发现上述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规定,我独立、客观地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的必要 性和合法性进行了严格审查,对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以及资金的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相 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
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依法合规,所披露事项均做到了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述重点关注事项均已达成决策,并已全部完成执行和对外披露。本人对上 述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五)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董 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自议事规则(工作细则) 的规定有序高效运作,认真负责履职。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积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充分尊重并接受独 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出的管理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促进董事会规范、 科学和有效运行。
四、其他工作及总结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工作勤勉尽职,恪守诚信,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以独立、公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法人治理 等方面的问题建言献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于本人开展独董工作给予的积极配合与 支持!2026 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 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推动公司 经营管理工作规范开展,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此 报告。
独立董事:周建平
2026 年4 月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