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创业慧康股票代码:30045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杭州阜康投资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99号创业大厦405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葛航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越达巷92号创业智慧大厦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5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6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杭州阜康投资有限公司、葛航 |
阜康投资 | 指 | 杭州阜康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上市公司、创业慧康 | 指 |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让方、上海欧贸 | 指 | 上海欧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平盛安康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阜康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平盛安康指定方上海欧贸转让创业慧康55,481,358股股份 |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指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 |
股权激励 | 指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阜康投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 | 杭州阜康投资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洪邵平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8682900099A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范围 | 服务:实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电子商务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批发、零售: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金属材料、矿产品、旅游用品、工艺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日用品、家具;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08年11月20日至2028年11月19日 |
注册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99号创业大厦405室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99号创业大厦405室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阜康投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任职 |
洪邵平 | 男 | 中国 | 浙江杭州 | 否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叶建
叶建 | 男 | 中国 | 浙江杭州 | 否 | 董事 |
陈东 | 男 | 中国 | 浙江杭州 | 否 | 董事 |
王雪峰 | 男 | 中国 | 浙江杭州 | 否 | 董事 |
张吕峥 | 男 | 中国 | 浙江杭州 | 否 | 董事 |
3、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葛航基本信息
姓名 | 葛航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其他国家和地 区永久居留权 | 无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越达巷92号创业智慧大厦 |
4、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葛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0983%%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葛航先生持有浙江中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5.0000%的股权,浙江中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阜康投资69.1637%的股权,阜康投资持有公司10.3413%的股权,因此阜康投资为葛航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构成一致关系。
(二)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其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18.0983%
浙江中宇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
浙江中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阜康投资 | 创业慧康 |
69.1637% | 10.3413% |
葛航
95.0000%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的原因主要系推进阜康投资与平盛安康的投资合作事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是由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持股比例增加为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主要系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被动稀释、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动增加及协议转让。
2020年5月25日,阜康投资与平盛安康指定方上海欧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阜康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欧贸转让上市公司55,481,35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阜康投资持公司股份数量为8,5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2.5000%;葛航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为14,529,13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1.3664%。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阜康投资累计权益变动-7.1587%,其中因本次协议转让引起权益变动-5%,因其他被动情形导致累计权益变动-2.1587%;葛航先生持公司股份数量为200,823,32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8.0983%,累计权益变动-3.2681%,其中因被动情形累计权益变动-3.6963%,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权益变动+0.4281%。
综上,若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阜康投资持公司股份数量为59,268,28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3413%。葛航先生持公司股份数量为200,823,32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8.0983%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及主动权益变动累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变动时间 | 变动方式 | 变动后持股比例(%) | 变动比例(%) | 备注 |
阜康投资 | 2015年5月14日 | — | 12.5000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
2015年12月29日 | 被动稀释 | 12.1312 | -0.3688 |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 |
2016年6月28日 | 被动稀释 | 12.0851 | -0.0461 |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 |
2016年11月23日 | 被动增加 | 12.0855 | +0.0004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 |
2017年2月9日 | 被动稀释 | 10.4960 | -1.5895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18年1月11日
2018年1月11日 | 被动增加 | 10.5024 | +0.0064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 |
2018年10月8日 | 被动增加 | 10.5056 | +0.0032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 |
2019年3月19日至5月22日 | 被动稀释 | 10.5037 | -0.0019 | 期权行权 | |
2019年9月4日至11月22日 | 被动稀释 | 10.4991 | -0.0046 | 期权行权 | |
2019年12月4日 | 被动稀释 | 10.3396 | -0.1595 |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 |
2019年12月12日 | 被动增加 | 10.3413 | +0.0016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 |
尚需审批 | 减持 | 5.3413 | -5.0000 | 协议转让 | |
累计变动 | -7.1587 | — | |||
葛航 | 2015年5月14日 | 21.3664 | 0 | IPO上市 | |
2015年12月29日 | 被动稀释 | 20.7359 | -0.6305 |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 |
2016年6月28日 | 被动稀释 | 20.6572 | -0.0787 |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 |
2016年11月23日 | 被动增加 | 20.6579 | +0.0007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 |
2017年2月9日 | 被动稀释 | 17.9410 | -2.717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
2017年2月9日 | 增持 | 18.3691 | +0.4281 |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 | |
2018年1月11日 | 被动增加 | 18.3802 | +0.0111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 |
2018年10月8日 | 被动增加 | 18.3858 | +0.0056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 |
2019年3月19日至5月22日 | 被动稀释 | 18.3825 | -0.0033 | 期权行权 | |
2019年9月4日至11月22日 | 被动稀释 | 18.3745 | -0.0080 | 期权行权 | |
2019年12月4日 | 被动稀释 | 18.0954 | -0.2791 |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 |
2019年12月12日 | 被动增加 | 18.0983 | +0.0029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 |
累计变动 | -3.2681 | — | |||
合计累计变动 | -10.4268 | — |
三、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 杭州阜康投资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上海欧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实际控制人):葛航
(二)股份转让
1、股份转让数量
转让方拟向受让方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转让方所持创业慧康合计55,481,358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方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股份数量 (股) | 转让股数占创业慧康总股本比例 |
杭州阜康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欧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5,481,358 | 5% |
合计 | 55,481,358 | 5% |
转让方承诺,标的股份过户前转让方应解除上述标的股份的质押状态。
2、股份转让价格
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方式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二级市场收盘价除权除息后的90%,即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格=14.84 元(除权除息后价格)×90%=13.356元/股,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741,009,017.45元(大写:柒亿肆仟壹佰万零玖仟零壹拾柒元肆角伍分)。
3、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股份转让价款分两笔支付:
(1)《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且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的先决条件满足后的4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号支付完成第一笔转让款506,156,429.03元(若受让方或其关联方已经就本次股转支付诚意金,则受让方可以将相关全部或部分诚意金转为本次股转部分对价。)。
(2)支付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的先决条件满足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
4、各方同意,与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相关的税费由各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5、协议生效时间
《股份转让协议》自自然人签署方签字、法人签署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6、转让方的声明和承诺
(1)转让方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交付并履行本协
议,且其等签署本协议已经履行各自内部决策程序,取得必要的批准或许可,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命令,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的合同、协议或承诺产生冲突。
(2)转让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方开展和完成与股份转让相关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其向其他方提供的全部文件和材料及所作出的陈述和说明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3)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标的股份于股份过户时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及其他形式或性质的担保或权利负担,不存在任何转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争议,并免受第三者追索;协议生效后,除协议约定或协议各方另行约定外,转让方不得就其所持标的股份的转让、托管、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的设定事宜与任何第三方进行协商或签署任何文件,亦不得开展与本协议的履行有冲突的任何行为。
7、受让方的声明和承诺
(1)受让方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交付并履行本协议,且其等签署本协议已经履行各自内部决策程序,取得必要的批准或许可,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命令,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的合同、协议或承诺产生冲突。
(2)受让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方开展和完成与股份转让相关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其向其他方提供的全部文件和材料及所作出的陈述和说明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8、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严重失实,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上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如因一方或多方违约导致各方未能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配合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则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在付
款先决条件未满足的情况下,受让方无支付相应股份转让价款的义务,该种情况不构成也不应视为受让方任何形式的违约,受让方、转让方和实际控制人无权要求受让方履行支付义务或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在付款先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若最终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的时间晚于2020年7月15日,受让方仍需每日按应付未付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五承担逾期支付的滞纳金;为明确计,前述应付未付金额计算基数最高不超过6,156,429.03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阜康投资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股份数量为55,481,35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48.35%,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信息披露义务人葛航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股份数量为111,965,78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55.75%,占公司总股本的10.09%。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将在相关股份质押解除后进行过户登记。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
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杭州阜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洪邵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字):
葛 航
日期 :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海欧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杭州市 |
股票简称 | 创业慧康 | 股票代码 | 300451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 | 杭州阜康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注册地 | 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99号创业大厦405室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 | 葛航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通讯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越达巷92号创业智慧大厦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限制性股票授予稀释、非公开发行股票稀释、股票期权行权稀释、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葛航持股数量:14,529,138;持股比例:21.3664%; 阜康投资持股数量:8,500,000;持股比例:12.500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葛航持股数量:200,823,326;持股比例:18.0983%;变动比例:-3.2682%; 阜康投资持股数量:59,268,282;持股比例:5.3413%;变动比例:-7.1587%(其中协议出让导致比例变动-5.000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 是? 否?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杭州阜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洪邵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字):
葛 航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