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暨协议转让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9),公司股东杭州阜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投资”)将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盛安康”)或其指定关联方以协议转让方式出让不少于公司总股本5.00%,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9.45%的股份。
2、公司5%以上股东阜康投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少于55,481,358股股份(占创业慧康总股本的
5.00%),但不超过 104,912,565股股份(占创业慧康总股本的 9.45%),受让方为平盛安康。
公司于近日收到阜康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阜康投资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14,749,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4%,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受让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为推进阜康投资与平盛安康前期已达成的《投资框架协议》;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双方协议确定;
5、减持方式:协议转让;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7、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将不少于55,481,358股股份(占创业慧康总股本的 5.00%),但不超过 104,912,565股股份(占创业慧康总股本的 9.45%),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区间将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的承诺情况及履行情况
(1)股份限售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创业软件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创业软件回购上述股份。创业软件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创业软件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股份减持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其做出的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10%。2、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3、本公司在减持创业软件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承诺人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5、本公司在减持创业软件股份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阜康投资严格遵守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后续将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主要系基于推进阜康投资与平盛安康的投资合作事宜,而履行的相关主体权益变动预披露义务。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没有发生不利变化。
2、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平盛安康将成为公司5%以上股东。
5、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阜康投资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