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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4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金额,将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30,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50,000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3)。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回购股份价格相关条款,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53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52.46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92023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189,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68%,最高成交价为

36.6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170,286.8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增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30,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变,为52.463元/股,根据该回购价格上限相应调整预计的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三、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继续实施,将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该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增加的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

3、公司本次增加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事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事项。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后可能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或需根据相关规定变更、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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