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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09:00时在公司一号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赵湘莲女士、赵康僆先生及杨亮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参加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2019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战略部署及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杨亮先生、赵康僆先生、赵湘莲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8,397.88万元,同比增长20.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557.21万元,同比增长3.12%。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经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且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9年)》(天职业字[2020]19120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和错误记载,亦不存在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430,083,600.11 元,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5,572,086.9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10,687,626.53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1,068,762.65元后,2019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714,503,324.30 元,至2019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97,722,499.29 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情况良好,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考虑到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63元(含税)。若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总股本881,446,270股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3,675,742.0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9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19年度,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珠海泰坦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2019年及以前年度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相关的薪酬管理制度,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事前审议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的薪酬与绩效考核预案。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维持原有标准,为5万元/年(税前),公司其他董事均未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除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王磊外,其余非独立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及年终奖金组成,年终奖金以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为基础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具体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文广、戴越峰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4,37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由于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对其余17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32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及原激励对象李文广、戴越峰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14,70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人员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的总股本由881,446,270股变更为880,931,567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881,446,270元变更为880,931,567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第六条和第十九条进行相应调整。

与会董事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实现主营业务聚焦,扩大竞争优势,进一步优化盈利结构,公司与江苏君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导科技”)、江苏迅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导科技”)和江苏氢导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导科技”)分别签署协议,拟将公司下属3C事业部相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售给君导科技,交易对价为18,426.59万元;拟将公司下属激光精密加工事业部相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售给迅导科技,交易对价为747.42万元;拟将公司下属燃料电池事业部相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售给氢导科技,交易对价为814.56万元。三项资产出售交易对价合计为19,988.57万元,均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聚焦现有主业,在保证现有客户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市场,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因交易对手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燕清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燕清、王建新、王磊回避表决。本次出售资产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9关联董事王燕清、王建新、王磊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董事会逐项审议的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0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规定,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如按881,446,270股计算,则为不超过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926,443.3881万股(含26,443.3881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果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先导高端智能装备华南总部制造基地项目89,028.5176,626.96
2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能级提升项目40,816.4135,816.41
3先导工业互联网协同制造体系建设项目18,541.0617,658.15
4锂电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75,141.0044,898.48
5补充流动资金75,000.0075,000.00
合计298,526.98250,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9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编制了《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编制了《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相关防范措施和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了《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在授权范围内共同或分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意见,结合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发行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材料,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通函、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在遵守届时适用的中国法律的前提下,如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政策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且不允许授权的事项外,根据有关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非公开发行方案或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6、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向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

8、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股东的相关资格要求,对拟认购本次发行的投资者资格进行审核和筛选;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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