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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3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9月12日在公司一号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形式召开,公司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参加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经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由242人调整为241人,296.10万股调整为295.60万股。预留部分不作变更,仍为53.90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19年9月12日为授权日,向24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295.60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同意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3.45元/股调整为

13.17元/股。

原激励对象解大永、彭涛等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解大永、彭涛等7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3.17元/股,回购数量为130,997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委托经营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19-1012017年12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江苏微导纳米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全体股东及微导纳米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微导纳米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微导纳米委托给先导智能进行经营管理。近日,经公司与微导纳米及其股东协商,各方拟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终止协议》,解除公司对微导纳米的委托经营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王燕清、王建新、王磊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更好地开展公司业务,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泰坦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等4家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含)5.5亿元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均为1年。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担保授信融资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9月30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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