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延迟回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517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以现金方式购买保定乐凯化学有限公司71.0355%股权的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2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以及中介机构对关注函中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鉴于关注函中部分问题的回复尚待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与深交所沟通,公司将延迟回复关注函,预计于 2020 年12月 2日对关注函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