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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0

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20-038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5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5日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年5月29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5号楼公司会议室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如需参加网络投票,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姜维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何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赵明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刘宝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赵士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冯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王本哲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赵天庆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李俊平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02 《选举何循海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4.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8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人,应选 5人;独立董事3人,应选3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2人,应选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与本通知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

议案编码议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1.00、议案2.00、议案3.00为等额选举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5)人
1.01《选举姜维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何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赵明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刘宝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赵士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3)人
2.01《选举冯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王本哲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赵天庆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2)人
3.01《选举李俊平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02《选举何循海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0年6月1日(周一)上午9:00至11: 30,下午13:30至17:0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5号楼公司会议室;

4.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 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6月1日下午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二),不接受电话登记。

7.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5号楼公司会议室

邮 编:100094

联系人:刘楠楠

电 话:010-56973355

传 真:010-56973349

2.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的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445”,投票简称为“康斯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议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会: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6月1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10-56973349)到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5号楼公司会议室,邮政编码: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议案编码议 案 名 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1.00、议案2.00、议案3.00为等额选举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5)人
1.01《选举姜维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何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赵明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刘宝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赵士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冯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王本哲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2.03《选举赵天庆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选举李俊平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02《选举何循海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非累计投票议案
4.00《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提示: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投票说明:

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若委托他人投票,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给每位候选人的票数。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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