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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双杰电气: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5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009
      2016 年 04 月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志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敏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赵敏 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08,890,870.39              57,328,884.57                        89.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481,997.54              -9,969,999.41                        195.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9,481,997.54             -10,004,118.70                        194.78%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473,744.51             -13,139,172.56                        -40.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10                     13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10                     13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5%                     -2.54%                        145.2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188,984,841.20           1,211,645,631.19                         -1.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27,092,911.20             817,610,913.66                         1.1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0.00
合计                                                                            0.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的风险:国内从事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的企业数量众多,竞争激烈,以施耐德电气、ABB、西门子等公
司为代表的跨国公司通过在国内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战略合作、并购等多种方式争夺中国市场份额,对国内企业形成了较
大的压力,加剧了行业内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迅速壮大自身综合实力,则有可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2、产品质量风险: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产品质量关系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产品质量问题可能造成电力系统的严重事故,
甚至对电网造成损害。电力系统客户对产品质量有着极高的要求。公司如果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不仅会给客户带来损失,也
会对公司的市场开拓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2015年和2014年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46,524.00万元、32,549.52万元,分别
占当期末总资产的38.40%、46.24%,虽然公司的应收账款债务方主要为资信良好、实力雄厚的电力公司,应收账款有较好
的回收保障,形成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但较高的应收账款仍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运营资金压力,在外部资金环境紧张时,
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公司的收入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波动。报告期内,第一、二季度实现的收入较少,
第三、四季度实现的收入较高,占全年收入的60%以上。公司的产品销售和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主要原因系由于公司
客户以电力系统为主,由于电力系统客户各年资本支出、技术改造和设备大修多集中在下半年,通常在每年第一季度制定投
资计划,然后经历方案审查、立项批复、请购批复、招投标、合同签订等程序。受客户经营行为影响,公司生产、销售存在
季节性波动,造成公司各季度的经营业绩不均衡,净利润、现金流量存在波动,因此季节性特征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组织、资
金调配和运营成本带来一定的影响。
   5、毛利率无法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的风险: 2015年、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8.11%、39.94%,呈持续下
降趋势,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产品供给的增加将导致产品售价的相应调整,未来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3,906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赵志宏           境内自然人             17.31%        49,045,074        49,045,074
袁学恩           境内自然人             13.72%        38,873,664        38,873,664
赵志兴           境内自然人              6.59%        18,668,448        18,668,448
赵志浩           境内自然人              6.59%        18,668,448        18,668,448
陆金学           境内自然人              5.54%        15,688,302        15,688,302
许专             境内自然人              4.23%        11,995,564        11,995,564
青岛华仁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7%         8,427,312         8,427,312 质押                7,146,000
资有限公司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周宜平              境内自然人             2.85%         8,071,892      8,071,892
张党会              境内自然人             1.94%         5,487,552      5,487,552
魏杰                境内自然人             1.82%         5,161,152      5,161,152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74,400 人民币普通股          1,274,400
赵丽芳                                                                    531,400 人民币普通股           531,400
李永波                                                                    517,700 人民币普通股           517,700
陈健民                                                                    370,200 人民币普通股           370,200
周徽                                                                      329,975 人民币普通股           329,975
张可道                                                                    306,600 人民币普通股           306,600
王楠                                                                      285,400 人民币普通股           285,400
周洁洁                                                                    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王福成                                                                    190,500 人民币普通股           190,500
张海湖                                                                    179,376 人民币普通股           179,376
                                 1、赵志兴、赵志浩与赵志宏是兄弟关系,为赵志宏的一致行动人,三人共计持有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31.32%的股份。2、股东袁学恩先生与周宜平女士系夫妻关系。3、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
说明                             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也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
                                 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李永波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517,700 股,未通过普通账户持股,实际合计持有 517,700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周徽通过华创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329,975
(如有)                         股,未通过普通账户持股,实际合计持有 329,975 股;王楠通过中信证券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285,400 股,未通过普通账户持股,实际
                                 合计持有 285,4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0,889.09万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为5,732.89万元,同比增长89.94%。
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15年中标未执行的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合同,在本期执行数量较多所致。
    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净利润为948.20万元,上年同期净利润为-997.00万元,同比增长195.11%。净利润
增长的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近一倍,而收入成本率保持稳定,费用较去年稳步增长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按照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开展各项工作。
1、按照年度经营在各部门分解的目标,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目前正在进行指标的确定阶段;
2、在各事业部和子公司内继续推行精益生产,减少停工待料和不合理的工序,降低物料和人工的浪费,提升工作效率和质
量水平;
3、报告期内加强了合同执行和回款力度,尽量减少季节性波动带来的资金和生产压力。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同“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
         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以 2014 年业绩为基数,201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截至本公告之
                                                                                                                 2015 年 10 月 16
股权激励承诺           公司                     业绩承诺    201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201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三年            日,承诺人遵守
                                                                                                                 日
                                                            低于 30%。                                                                            了上述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
                       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赵志宏、赵志兴、股份限售安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2015 年 04 月 截至本公告之
                                                                                                                  2015 年 04 月 22
                       赵志浩、袁学恩、周宜平、排、自愿锁定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23 日至 2018 日,承诺人遵守
                                                                                                                  日
                       陆金学、许专、魏杰、张 承诺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年 04 月 22 日 了上述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党会、刘中锴、刘颖、张
时所作承诺
                       志刚、李涛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持股 5%以上 1、自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
                                                                                                                                     2018 年 04 月 截至本公告之
                       及一致行动人:赵志宏、 股份股东的    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股票发 2015 年 04 月 22
                                                                                                                                     23 日至 2020 日,承诺人遵守
                       赵志兴、赵志浩、袁学恩、持股意向及   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日
                                                                                                                                     年 4 月 22 日 了上述承诺。
                       周宜平、陆金学、许专     减持意向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2、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司
                                        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3、如以上承诺
                                        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股份
                                        公司,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本确认书自签字之日即
                                        行生效并不可撤销。
                                     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股份限售安                                                                       2018 年 04 月 截至本报告期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2015 年 04 月 22
                        排、自愿锁定                                                                     23 日至 2020 末,承诺人遵守
魏杰、张志刚、李涛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日
                        承诺                                                                             年 4 月 22 日 了上述承诺。
                                     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为稳定公司的控制权结构,保证赵志宏对公司的影响力,
                                        赵志宏、赵志兴、赵志浩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如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                                                                                                       截至本报告期
                         一致行动承     果三人就提案或所需表决事项未达成合意,则以赵志宏的 2015 年 04 月 22
人:赵志宏、赵志兴、赵                                                                                            长期有效   末,承诺人遵守
                         诺             意见作为一致行动的意见;在面临公司其他股东或第三方 日
志浩                                                                                                                         了上述承诺。
                                        收购,影响公司控制权时,三人采取一致行动,以维护公
                                        司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一)公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上市后生效的《公
                                        司章程(草案)》中有关股利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公司实
                                        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确保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
                                        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
                         公司上市后
                                        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                                   截至本报告期
                         股利分配政                                                            2015 年 04 月 22
公司                                    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长期有效   末,承诺人遵守
                         策、股东分红                                                          日
                                        资者)的意见。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                                  了上述承诺。
                         回报规划
                                        式分配股利,但以现金分红为主并优先进行现金分红。2、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的 20%。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等因素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
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
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按照前项规定处理。若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为负,可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在确保足额分配现金股利
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
积金转增。3、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
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4、公司根据生产
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5、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
上述利润分配政策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二)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计划:为保证股
东的合理权益回报,依据《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计划为:年度实现盈利在提取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当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时,可不进行现金分
红;公司在确保足额分配现金股利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经
营情况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公司在每个
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
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三)公司上市后的长期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分红回报规划:坚持现金分红为主并优先进行现金分红的
                                      基本原则,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
                                      有可供分配利润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每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当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在确保足额分配现金股利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经营情
                                      况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公司董事会根据
                                      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回报规划。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
                                      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股东
                                      (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
                                      股利分配规划作出适当的修改,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了避免未来发生同业
                                      竞争,更好地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
                                      赵志宏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志兴、赵志浩向本公司出具了《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承诺人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
                         避免同业竞   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                                                                                                 截至本报告期
                         争及规范关   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双杰 2015 年 04 月 22
人:赵志宏、赵志兴、赵                                                                                      长期有效   末,承诺人遵守
                         联交易的承   电气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 日
志浩                                                                                                                   了上述承诺。
                         诺           与生产任何与双杰电气产品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双杰电
                                      气产品的业务活动;也不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任何
                                      业务上的帮助;或在上述企业或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承诺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
                                      机会与双杰电气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存在构成竞争的可
                                      能,则承诺人将立即通知双杰电气,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
                                      双杰电气;2、承诺人愿意完全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双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杰电气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二)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的
                                     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志兴、赵
                                     志浩已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作出承诺:承诺人承诺将尽
                                     量避免或减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双杰电气之间的关
                                     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按照公平、
                                     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
                                     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双方
                                     就相互间关联事项及交易事项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
                                     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
                                     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
                                     合法程序,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
                                     东义务。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如果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
                                     同)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
                                     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
                                     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启动条件”),
公司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公司稳定股价的                          2015 年 04 月 截至本报告期
理人员:赵志宏、袁学恩、稳定股份承                                                            2015 年 04 月 22
                                     具体措施在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                          23 日至 2018 末,承诺人遵守
陆金学、许专、魏杰、张 诺                                                                     日
                                     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                          年 04 月 22 日 了上述承诺。
志刚、李涛
                                     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
                                     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
                                     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1、公司回购(1)自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触发启动条件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
                                     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并且符合股票
                                     回购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
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2)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 10%,或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时公司股本
的 1%,并且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回购股份不超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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