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控股股东运达创新(成都)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运达创新(成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创新”)的通知,运达创新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23,569,789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7,902,000股后的股本436,811,000股,下同)比例5.40%的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广金美好启航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广金美好基金”),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0日,运达创新(成都)投资有限公司与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广金美好启航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订了《运达创新(成都)投资有限公司与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23,569,789股公司股票转让给广金美好启航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权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23年1月11日。本次协议转让涉及股权变动情况为: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双方持股情况变动如下(运达创新、曲水知创永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鸿云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何鸿云先生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 持股比例(%) | 股数 | 持股比例(%) | ||
运达创新 | 合计持有股份 | 210,003,642 | 48.08 | 186,433,853 | 42.6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0,003,642 | 48.08 | 186,433,853 | 42.6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曲水知创 | 合计持有股份 | 9,037,976 | 2.07 | 9,037,976 | 2.0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037,976 | 2.07 | 9,037,976 | 2.0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何鸿云 | 合计持有股份 | 920,547 | 0.21 | 920,547 | 0.2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20,547 | 0.21 | 920,547 | 0.2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 | 219,962,165 | 50.36 | 196,392,376 | 44.96 | |
广金美好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 | 23,569,789 | 5.4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23,569,789 | 5.4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广金美好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3,569,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0%,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