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暨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 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 涉案的金额:9000万元及利息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有关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与李万双的股权转让暨回购纠纷向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已于2022年5月16日受理本次诉讼,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李万双股权转让暨回购纠纷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李万双
2.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李万双支付第二期股权回购价款9000万元及利息(以9000万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自2022年5月1日计算至实际
付款日止);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诉讼理由
2021年6月1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关于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回购协议》,协议约定:原告将其持有的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旭”)50%股权转让给被告,其中被告应当于2022年4月30日前支付第二期回购价款9,000万元。现支付期限已经届满,但被告未按约支付第二期回购价款。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情况
公司与李万双的股权转让暨第一期回购价款纠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2 年 4 月11日做出终审判决,判令李万双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中剩余7000万元及利息,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 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万双尚未按照判决结果向公司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中剩余7000万元及利息,目前公司已经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出售安徽中旭50%股权的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