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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生堂: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31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48号),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 2021年7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为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决定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兴业证券签署了相关保荐协议。兴业证券负责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中信证券的保荐协议,兴业证券将承接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已委派吴文杰先生、周倩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和持续督导相关工作。公司对中信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0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吴文杰 先生,现任兴业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资深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先后主持或参与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周 倩 女士,现任兴业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先后主持或参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收购等项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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