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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生堂: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0

证券代码:300436 证券简称:广生堂 公告编号:2020066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6月16日以邮件、电话形式通知,于2020年6月19日在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B区10号楼B栋二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电话参会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9名董事全部参与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已生效实施,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和表述进行相应调

整,并逐项审议通过有关议案。除下述调整事项外,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其他适用法规和文件,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相应调整。

(一)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调整前: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调整后: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须为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35名(含35名),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须为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35名(含35名),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其中: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其中: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2,800万股(含2,800万股),以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测算,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2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数将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2,800万股(含2,800万股),以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测算,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2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准予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数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相应调整。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创

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和《关于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相应调整。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相应调整。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进行相应调整。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董事会有关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已经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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