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成非公开发行2019年
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华集团”)拟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该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389号),并已办理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担保及信托登记,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2019061、2019062、2019063)。公司近日接到奥华集团通知,奥华集团已完成上述可交换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1、证券简称:19奥华E1,证券代码:117142;
2、发行期间: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12日;
3、本期实际募集资金金额:1.3亿元;
4、本期可交换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7.2%,初始换股价格为75元/股,换股期限自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日满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摘牌日前一交易日止。
关于奥华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2日